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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天价鸡屎汤圆” 预包装食品维权记

一碗“天价鸡屎汤圆” 预包装食品维权记

“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贵的一碗汤圆。”回想起半个月前的经历,市民李先生仍然哭笑不得。他在家附近的超市购买了一袋某知名品牌的预包装黑芝麻汤圆,煮好后刚咬一口,一股难以形容的腥臭味瞬间充斥口腔——那味道,竟像极了鸡屎。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为了这碗“鸡屎汤圆”,他前前后后折腾了近两周,最终以商家赔偿5000元告终。这背后,是一场关于预包装食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的博弈。

事件始末:从“舌尖惊魂”到“维权长征”

事发当晚,李先生立即检查了汤圆包装袋。生产日期清晰,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无破损。他保留了呕吐物、剩余汤圆及完整包装,并拍照、录制视频取证。次日,他首先联系了超市,超市方态度良好,但表示需联系品牌生产厂家。厂家客服起初提出“退一赔三”(即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总计不足百元),被李先生拒绝。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口味问题,而是严重的食品异物或污染嫌疑,可能涉及食品安全。”李先生态度坚决,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博弈焦点:何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双方拉锯的核心在于对“鸡屎味”的定性。厂家起初试图将问题归咎于“个人口味差异”或“运输储存不当”。李先生则做了两件事:第一,将样品送至本地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对微生物指标及是否存在异常污染物进行检测(自费花费约800元);第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检测报告虽未直接检出“鸡屎”成分(此类检测无标准项),但多项微生物指标临近上限,且报告指出“样品气味异常,与同类产品差异显著”。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对同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在行政调解和检测证据面前,厂家态度发生转变。

和解背后:5000元赔偿的构成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厂家一次性支付李先生5000元。这笔钱并非简单的“十倍赔偿”(汤圆售价15元,十倍仅150元),而是综合了多项补偿:

  1. 惩罚性赔偿: 基于食品安全法,按“损失三倍”计算,李先生主张的损失包括医疗检查费(因恶心呕吐就医)、检测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2. 行政调解压力: 市场监管部门对同批次产品的抽检结果给厂家带来了潜在处罚风险。
  3. 商誉风险: 李先生保留了通过媒体、社交网络维权的权利,厂家为避免事件发酵影响品牌形象,选择快速和解。

启示:预包装食品维权,证据链是关键

李先生的经历为消费者上了一课:

  •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问题食品、原始包装、购物小票、支付记录、问题照片视频,一样都不能少。
  • 明确法律依据: 熟悉《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特别是“退一赔十”且最低1000元的规定,适用于明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对于异味、异物等感官异常问题,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证据链。
  • 善用行政与第三方力量: 向12315投诉举报是有效途径。必要时,自费第三方检测虽有一定成本,但能提供关键科学依据。
  • 理性谈判,保留权利: 维权过程保持理性沟通,明确诉求,同时告知对方自己保留向监管部门举报、通过媒体曝光乃至诉讼的权利,增加谈判筹码。

一碗“鸡屎汤圆”,最终以5000元赔偿画上句号。它不仅是消费者个人的“胜利”,更是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警示:在预包装食品工业链中,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带来巨大的品牌与法律风险。对于消费者而言,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才是对自身安全最坚实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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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1:58:27